各班级:
按照学校2011-2012年度奖助学金的评选规定,特制定学院评选规则,现通知如下:
1、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机械系船舶系副主任、辅导员(宋翌铎、,咸丰刚、谭军华)组成,各奖项评选需由班主任来主持评选认定。
2、评审小组根据各类奖项的评选条件、学生申报材料来进行评审,学生填报材料一定要真实,可另附申请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评奖资格。
3、 各类奖项的评选细则和办法详细见
4、国家奖学金(12个)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主动申报,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不申报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该奖项。全院12个名额,每个年级4个(机械3个,船舶1个)。
5、国家励志奖学金(29个)和卫星一等助学金(2个)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申报,其中每个班级负责评选1名(24个,需由班主任主持评选工作,评定后需由班级书写评选理由,不少于300字,并由班主任签字,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审核);其余7个名额分配到09级2个、10级2个、11级3个,候选人由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和班级推荐上报到学院办公室,学院评审小组将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定。
6、国家助学金(一等55个,二等83个)和卫星二等助学金(本科8个、研究生1个)将根据上一年度班级的评定情况将名额直接下到各班级,请在附件查询,名单由班主任、班级根据贫困生认定结果和评选条件确定最终上报名单。
7、优秀奖学金将根据上一学期综合排名由年级辅导员进行评选,单项奖学金申请表请在本周五(12日)前上交至学院办公室(研究院南324)。
8、时间安排:国家奖学金12个、国家励志奖学金5个/卫星一等助学金2个的申报时间截止本周四(11日),上交打印版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学院评审小组将于本周五(12日)进行评选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班级评定的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卫星二等助学金名单于下周一(15日)上报。
注:最终确定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卫星一二等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同学需要填写相应表格,不要改动各表格板式,家庭情况、困难程度及个人事迹要认真填写,内容充实,在下周一(15日)上报打印版(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页,正反面打印,其他励志奖学金、卫星助学金、国家助学金1页)和电子版;班级需要填好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汇总excel表格,在下周一(15日)上交电子版。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