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优秀奖学金评选的说明
发布者:不详   编辑:海洋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3日

学院各年级同学:

2011-2012年春季学期的优秀奖学金评定中,部分同学的奖学金等级由于平均学分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未同时满足评选条件而进行了调整。针对同学们反应的奖学金评定办法中关于优秀奖学金评选条件成绩算法的疑问进行说明如下:

1、学院奖学金评选中的平均学分绩按照学生手册的规定进行计算,这也是考研成绩的计算方法。

2、学校自2007年实行学年学分制以来,学院综合素质考评中学习成绩一直按照平均学分绩(考试课)计入,而不是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考试课+考查课),因此学院评选优秀奖学金时综合测评成绩和平均学分绩必须同时满足条件才有资格获得相应奖项。

3、由于奖学金评定办法出台较早,且中间学生教学管理经历了由学分制向学年学分制的调整,从而导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没有及时修订,使得部分同学对奖学金评定标准产生了疑问。

针对奖学金评定办法中“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的表述,为了保证学院奖学金评定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学院优秀奖学金评选中综合测评成绩和平均学分绩必须同时满足条件才有资格获得相应奖项,即一、二、三等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平均学分绩分别均在本专业学生的前10%25%50%以内,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序为准。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201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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