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学院关于评选2012—2013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船舶学院各团支部:
在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91周年和“五•四”运动94周年之际,为更好地调动基层团组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团组织间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及时发现、树立、表彰过去一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典型引路、榜样育人的作用,激励团员青年在推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根据校区团委《关于评选2012—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现将我院团委2012—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集体奖项
(1)优秀团支部标兵
(2)优秀团支部系列:
创新创业奖 星光灿烂奖 团队春华奖 特殊贡献奖 我爱我家奖
百尺竿头奖 阳光使者奖 冉冉新星奖 自定义奖项
2、个人奖项
(1)十佳团支部书记
(2)优秀团员标兵
(3)优秀团干部标兵
(4)优秀团员系列:
创新创业奖 星光灿烂奖 特殊贡献奖 我爱我家奖 百尺竿头奖
百炼成钢奖 阳光使者奖 自定义奖项
(5)优秀团干部
创新创业奖 星光灿烂奖 特殊贡献奖 我爱我家奖 百尺竿头奖
百炼成钢奖 阳光使者奖 冉冉新星奖 自定义奖项
(6)优秀学生活动指导教师
(7)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标兵
(8)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
同时设立兼顾集体和个人的哈工大学生“五·四”奖章。(具体评选办法、评选标准见评选细则)。
二、名额分配
支部数量 | 团员人数 | 优秀团支部标兵 | 优秀团支部 | 优秀团员 | 优秀团干部 | 优秀团员标兵 | 优秀团支部标兵 | 十佳团支部书记 | |||
校本部 | 校区 | 校本部 | 校区 | 校本部 | 校区 | ||||||
34 | 965 | 1 | 4 | 3 | 19 | 19 | 10 | 10 | 1 | 1 | 1 |
1、优秀学生活动指导教师:限申报1名(专业教师,非专职学生工作者)。
2、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限报一名。
三、进度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公布评选2012—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通知 | |
各班组织申报 | |
学院组织联评,公示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结果 | |
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团委 |
四、相关要求
1、个人或集体对于同一奖项系列只允许申报1项,并且优秀团干部系列和优秀团员系列不能兼报;
2、“五四”评优中先进集体的评选要结合优秀团支部(标兵)的争创工作,做到与学习型团支部建设、优良学风建设、加强团支部制度建设、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树立优秀典型等五个方面相结合;
3、申报及评选以院系联评的方式进行,评比结果将在院系范围内公示3天后,再上报校团委;
4、申报标兵类奖项的候选集体或个人需附有事迹材料(电子版),要求材料准确,能够体现候选集体或个人的先进性,材料字数不超过1000字。
以下奖项需附有事迹材料:“五·四“奖章、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学生活动指导教师、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标兵。
希望各班团组织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根据评优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本班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推选。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201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