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学院团委按照学校《关于评选2013—2014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学院评选细则通知如下:
一、奖项分类
团支部:标兵1个;校本部4个;校区3个;
优秀团员:标兵1人;校本部20人;校区20人;
优秀团干部:标兵1人;校本部10人;校区10人;
十佳团支部书记:1人
注:标兵类为校本部荣誉。
二、名额分配
1、团支部评选由大一、大二及大三年级各团支部申报,学院组织联评排序(排序第一为标兵,第2-5名为校本部荣誉,第6-8名为校区荣誉)。
2、优秀团员及团干部标兵:由学生申报,学院组织评选产生。
3、优秀团员及团干部:11级9个班级,每个班级1个校本部荣誉、1个校区荣誉(9+9)。12级9个班级,每个班级1个校本部荣誉、1个校区荣誉(9+9)。13级8个班级,每个班级1个校本部荣誉、1个校区荣誉;上一学期班级学分绩排名专业第一的班级各增加1个校区荣誉(8+10)。13级研究生机械、船舶专业各1个校本部荣誉(2)。剩余机动名额2个校本部荣誉和2个校区荣誉分配给上一任团委学生会成员进行申报,学院组织评选。
4、十佳团支部书记:当选团支部标兵的支部书记作为候选人参加学校联评,且在任半年以上,如本学期初刚当选,则推选上一任团支书 。
三、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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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奖项设置
1、集体奖项:
(1)优秀团支部标兵;(2) 优秀团支部系列:
创新创业奖、星光灿烂奖、团队春华奖、特殊贡献奖、我爱我家奖、百尺竿头奖、阳光使者奖、冉冉新星奖、自定义奖项
2、个人奖项:
(1)十佳团支部书记;(2)优秀团员标兵;(3) 优秀团干部标兵;(4)优秀团员系列:
创新创业奖、星光灿烂奖、特殊贡献奖、我爱我家奖、百尺竿头奖、百炼成钢奖、阳光使者奖、自定义奖项
(5)优秀团干部:
创新创业奖、星光灿烂奖、特殊贡献奖、我爱我家奖、百尺竿头奖、百炼成钢奖、阳光使者奖、冉冉新星奖、自定义奖项
同时设立兼顾集体和个人的哈工大学生“五·四”奖章。(具体评选办法、评选标准见评选细则)。
五、相关要求
1、成绩要求:个人奖项:2013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学年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其中考试成绩包括考试课和考查课成绩,不包括全校公共选修课成绩,成绩单以教务部门出具为准;标兵奖项:2013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学年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总成绩排名需在专业前50%,其中考试成绩包括考试课和考查课成绩,不包括全校公共选修课成绩,成绩单以教务部门出具为准
2、个人或集体对于同一奖项系列只允许申报1项,并且优秀团干部系列和优秀团员系列不能兼报;
3、“五四”评优中先进集体的评选要结合优秀团支部(标兵)的争创工作,做到与学习型团支部建设、优良学风建设、加强团支部制度建设、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树立优秀典型等五个方面相结合;
4、申报标兵类奖项的候选集体或个人需附有事迹材料(电子版),要求材料准确,能够体现候选集体或个人的先进性,材料字数不超过1000字。以下奖项需附有事迹材料:“五·四“奖章、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十佳团支部书记。
共青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