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时间:原则上在每个学期的开学初(春季学期3月份、秋季学期9月份)。
二、确定人数:第一学期不高于班级人数的20%,第二至第七学期不高于班级人数的10%。
三、候选人: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且最近1学期学习成绩无挂科(平均学分绩在70分以上)。
四、确定步骤:
1、班级组织召开班级全体成员大会,班长团支书负责组织;
2、有意愿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进行陈述(申请理由、个人现实表现、个人的优缺点、努力方向、如何为班级或同学做贡献)
3、班长组织班级同学对候选人陈述情况进行投票,根据得票情况确定最终人选。如果得票数未超过到会人员一半,则需对未过半数候选人进行二次投票。如仍未通过半数,则不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4、班长将得票结果汇总,统一上报给各自年级辅导员。
5、班级推荐完毕后,学院统一将候选人情况下发各学生对应党支部进行支部投票表决确认,并指派培养写实人(2名正式党员或1名正式加1名预备党员)。
6、支部通过后,由支部负责组织召集候选人填写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积极分子与培养人进行交流,明确双方在培养考察期间的任务,定期汇报思想。
注:申请对象采取拉选票等行为的一票否决。
高中积极分子经资格审查(材料齐全)合格后转为对应党支部继续培养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