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传承和弘扬学校“精神引领、典型引路”的优良传统,推动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总结评选表彰学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引领全院师生崇尚荣誉、坚守争上、追求卓越、全面发展,现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比奖项及名额分配
先进班集体及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优秀学生及标兵、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各奖项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 | 先进班集体(20%) | 先进班集体标兵(5%) | 优秀学生标兵(3‰) |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3‰) | 优秀学生(10%) | 优秀学生干部(4%) | 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 ||
辅导员系列 | 班主任系列 | 科技创新指导教师 | |||||||
16级 | 2 | 1 | 1 | 1 | 32 | 13 | 1 | 4 | 4 |
17级 | 2 | 1 | 1 | 30 | 12 | ||||
18级 | 2 | 1 | 1 | 28 | 11 |
二、评比范围
1、学生奖项的评选范围:我校入学一年及以上的在籍学生;
2、教师奖项的评选范围:我校在职教职工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思想政治工作集体。
三、评选要求
以上奖项的参评要求按文件《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评比表彰办法》(见附件1)来执行,其他要求参考《2019威海校区评优补充说明》(见附件13)。
其中辅导员系列、班主任系列和科技创新指导教师由学院组织联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评选形式
(一)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以上奖项采用联评的形式,由申请的学生或班级代表自行制作PPT,于联评会上进行展示,个人类奖项限时三分钟,班级类奖项限时五分钟;
2、最终成绩由基础分(满分30分)和评委联评打分(满分70分)组成,班级类奖项基础分是由参评班级平均学分绩排名得分(第一名25分,第二名24分,依次递减)和党建排名得分(第一名5分,第二名4.5分,依次递减)组成;个人类奖项基础分由参评学生平均学分绩排名得分(第一名30分,第二名29,依次递减)得出;
3、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获得奖项,如果最终成绩相同,对于个人类奖项,平均学分绩高者获得奖项,未获得奖项者顺延参与优秀学生/学生干部的评选,对于班级奖项,班级平均学分绩高者获得奖项,未获得奖项者顺延至先进班级体的排序,按分值高低排序获得优秀班级荣誉称号。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以上奖项采用线上投票的联评方式,由申请人填写对应的申报表或登记表,学院对其上交材料进行线上展示并投票,得票数高的申请人获得对应奖项。
五、申报材料
(一)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电子版材料:对应的登记表(见附件2、3、5、7)、获奖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1)、联评使用的PPT(上交后即不允许再修改),并将上述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cbxy_xsgz@163.com,命名格式为:姓名(班级负责人)+奖项+联系电话。
2、纸质版材料:对应的登记表(见附件2、3、5、7)、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民主评议表(见附件12)。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1、电子版材料:对应的登记表或申报表(见附件4、6、9),获奖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1),并将上述打包材料发送至邮箱:cbxy_xsgz@163.com,命名格式为:姓名+奖项+联系电话。
2、纸质版材料:对应的登记表或申报表(见附件4、6、9)、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民主评议表(见附件12)。
六、时间安排
2019年11月28日--11月30日下午4点,申请人员上交申请奖项对应材料,纸质材料交至研究院北307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至上述指定邮箱;
2019年12月1日学院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
2019年12月2日进行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联评大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19年12月3日10点--12月3日16点学院评委小组成员会对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进行投票;
2019年12月4日学院公示获奖名单并上报学工处。
七、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次评优评审要求及各年级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长:谢芳琳、桂洪斌
成员:谢芳琳、桂洪斌、各班班主任、姜琪、耿楚惠、王如晨、崔莉
八、相关要求
(一)各奖项登记表或申报表为学校上报材料,请申请人认真填写,学院将严格审核。
(二)此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三)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四)学院会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评审。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上交材料并参与评比。
(五)联系人:耿老师 0631-5687039
本通知由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rar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