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关于印发《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修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2018级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本科生进行了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针对本次公示有异议的请联系辅导员崔莉,办公地点研究院北323,公示期时间为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8日,公示情况见附件。
2018级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创新创业学分认定(2021.0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