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传承和弘扬学校“政治引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校训育人”的优良传统,评选表彰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引导广大学生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踔厉奋发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现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海洋工程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为引领,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五育并举”导向,引导全校师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表彰内容
(一)学生奖项
1、个人奖项:选树一批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本奖项设置优秀学生(修身立德奖、实学实干奖、强健体魄奖、启智润心奖、诚实劳动奖)、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等奖项。
2、集体奖项:选树一批在助力同学道德培养、学业发展、体育运动、审美培养、劳动锻炼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集体。本奖项设置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十佳集体、十佳团队等奖项。
(二)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
1、个人奖项: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
2、集体奖项: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三)荣誉奖项
1、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
2、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奖
(1)个人奖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2)集体奖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3、疫情防控专项先进个人奖
三、评比奖项及名额
年级 | 先进班集体 | 先进班集体标兵 | 优秀学生标兵 |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 优秀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 十佳大学生 | 十佳英才 | 十佳学生干部 | 十佳集体 | 十佳团队 | 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奖项(候选名额) | ||
辅导员 | 班主任 | 个人 | 集体 | ||||||||||||
19 | 3 | 2 | 2 | 2 | 79 | 16 | 3 | 5 | 1 | 0 | 1 | 1 | 0 | 1 | 1 |
20 | 4 | 1 | 1 | 76 | 15 | ||||||||||
21 | 3 | 1 | 1 | 76 | 15 | ||||||||||
21级研究生 | 1 | 0 | 0 | 23 | 5 | 0 | 1 | 0 | 1 | ||||||
21级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 | 0 | 0 | 0 | 0 | 7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0级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 | 0 | 0 | 7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评比范围
1、学生奖项的评选范围:入学一年及以上的在籍学生,其中十佳大学生应为在读本科生,十佳英才应为在读研究生;十佳集体应为本科生集体,十佳团队应为研究生集体。
2、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的评选范围:在岗一年及以上的辅导员、班主任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思想政治工作集体。
五、评选要求
以上奖项的参评要求按文件《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评比表彰办法》(见附件1)来执行,其他要求参考附件《2022威海校区评优补充说明》。其中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由学院组织评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评选形式
(一)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以上奖项采用联评的形式,由申报的学生或班级代表自行制作PPT,于联评会上进行展示,个人类奖项限时三分钟,班级类奖项限时五分钟。
2、最终成绩由基础分和评委联评打分,基础分是由班级平均学分绩排名得分(第一名25分,第二名24分,依次递减)和党建排名得分(第一名5分,第二名4.5分,依次递减)组成;个人类奖项基础分由参评学生平均学分绩排名得分(第一名30分,第二名29,依次递减)得出。
3、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获得奖项,如果最终成绩相同,对于个人类奖项,平均学分绩高者获得奖项,未获得奖项者可顺延参与优秀学生/学生干部的评选;对于班级奖项,班级平均学分绩高者获得奖项,未获得奖项者顺延至先进班集体的排序,按分值高低排序获得优秀班级荣誉称号。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以上奖项采用函评的方式,由申报人填写对应材料。
A 优秀学生干部奖项
1、本次评比获先进班集体和先进班集体标兵的班级均可有一个推荐名额,推荐学生干部须获得班级2/3以上的同学投票同意推荐。
2、本年级的班主任对申报学生干部进行函评,并对推荐学生干部进行确认,若超半数班主任不同意该生获评,则取消其资格。
3、按照推荐结果和函评打分,确定最终获评学生干部名单。
B 优秀学生奖项
1、本年级同专业的班主任对申报学生进行函评。
2、按照函评打分,确定最终获评学生名单。
(三)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十佳集体、十佳团队、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十佳集体、十佳团队由学院推荐后、校区评审确定;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由校区推荐后学校评审确定。
七、申报材料
(一)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电子版材料:对应的登记表(见附件7:学生申报材料)、获奖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学生奖项汇总表)和联评使用的PPT(上交后即不允许再修改),并将上述材料拷贝至研究院北323辅导员办公室,命名格式为:姓名(班级负责人)+奖项+联系电话。
2、纸质版材料:对应的登记表(见附件7:学生申报材料)、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至研究院北323辅导员办公室。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1、电子版材料:对应的登记表或申报表(见附件7:学生申报材料、附件8:教职工申报材料),获奖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学生奖项汇总表、附件5: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汇总表),并将上述打包材料拷贝至研究院北323辅导员办公室,命名格式为:姓名+奖项+联系电话。
2、纸质版材料:对应的登记表或申报表(见附件7:学生申报材料、附件8:教职工申报材料)、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至研究院北323辅导员办公室。
八、时间安排
2022年9月27日--10月3日晚上9点,申报人员上交申报奖项对应材料,申报联评奖项的学生(班级负责人)请加QQ群:745022513,进群后备注奖项+姓名(班级负责人)。
注意:所有奖项上交材料时间:2022年10月1日-3日9:00--11:30、14:30--17:30、19:30--21:00,地点:研究院北323室。
2022年10月5日--6日学院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
2022年10月7日,在G202举行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联评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22年10月7--9日进行其他奖项评比;
2022年10月10日上午学院公示获奖名单并上报学工处;
2022年10月11日--14日,威海校区组织评审,上报公示材料;
2022年10月15日--21日,学校组织评审;
2022年10月22日--29日,整理核实候选名单、网上公示;
2022年11月上中旬,印发《关于表彰2021-2022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决定》,完成数据库存档录入,各学院(部)打印证书、用印;
2022年12月前,组织召开表彰活动,颁发荣誉证书和荣誉奖章。
九、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次评优评审要求及各年级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长:谢芳琳、桂洪斌
成员:谢芳琳、桂洪斌、研究生导师代表、班主任代表、王江波、王如晨、耿楚惠、王宇彤、刘薇、崔莉、王军凯。
十、相关要求
(一)各奖项登记表或申报表为学校上报材料,请申请人认真填写,学院将严格审核,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更换或补报。
(二)此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三)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四)学院会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评审。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上交材料并参与评比。
(五)联系人:耿老师 0631-5687039
本通知由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2022年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比表彰细则.docx.docx
海洋工程学院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