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按照学校2022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现将我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具体评审指标:
家庭经济困难(须在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库中),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二)评选范围
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三)评选名额
年级 | 一等国家助学金人数 | 二等国家助学金人数 |
19 | 80 | 32 |
20 | 47 | 17 |
21 | 44 | 16 |
22 | 67 | 24 |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和二等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3000元,按月发放。
三、评选组织
学院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谢芳琳、桂洪斌
副组长:张永健、白争锋、李素超
成员:谢芳琳、桂洪斌、张永健、白争锋、李素超、王江波、王如晨、耿楚惠、王宇彤、刘薇、崔莉、王军凯。
班级评审小组:各班班主任、辅导员、各班级学生代表(多于班级人数20%)。
四、评选过程
(一)申请
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按照年级人数比例进行划分,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评审及公示
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学校要求和本院系评审细则,院系初审学生名单确定后公示的同时报学工处复审。
(三)上报终审
学院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材料上报学校的主管部门并最终由教育部终审,批复评审意见。
五、时间安排
10月7日--10月11日各班级组织本班国家助学金的评审;
10月12日上午12点前,由各班班长向本年级辅导员上交本班的附件1: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和附件2: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10月14日,学院完成对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审核,并在院系内公示,同时上报学工处。
六、相关要求
(一)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二)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所在学院评审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三)学院会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评审。
(四)申请表请用Office打开!!!不要用WPS,以免造成字体格式错误,请认真填写,学院将严格审核。转专业学生申请在现专业进行。
(五)联系人:耿老师 0631-5687039
本通知由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4: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8: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xlsx
海洋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