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24届山东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有关2024届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选的要求,现将海洋工程学院关于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评选范围:我院202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评选比例:山东省优秀毕业生为毕业生总数的6%;
评选名额:海洋工程学院共计23个
专业 | 名额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8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3 |
土木工程 | 5 |
机器人工程 | 5 |
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 | 2 |
合计 | 23 |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践行诚信,态度端正;
(四)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六)修德。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等比赛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评审小组,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
组长:吴健、赵瑞希
成员:吴健、赵瑞希、2020级各班班主任、耿楚惠、王宇彤
四、评选流程
(一)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制定本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动员,让毕业生了解评选条件和评选要求;
(二)2024届毕业生自行向本学院申报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三)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并对候选人的评选情况进行公布;
(四)学院将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责任;
(五)报批程序及时间
1.从2019届毕业生开始,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行“全网通办”的方式进行,办理网站为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网址:http://www.sdgxbys.cn/)。
2.经学院上报校区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在校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组织初选的优秀毕业生登录“信息网”填写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经校区审核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无误后,将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在“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信息网”公示无异议,签印电子印章。系统生成“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
4.校区下载打印系统中签印电子印章的“评审表”,加盖院、校印章后学院组织装入毕业生档案。
五、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9日下午4点前,学生自主申报并上交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包含3分钟展示PPT、“2024届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个人电子照片(横版,分辨率不低于1024x796,不上交证件照!)和佐证材料,电子版材料打包并命名为“学号+姓名+山东省优秀毕业生”的格式,发送到邮箱hygcxy_xsgz@163.com,纸质版佐证材料交至各自辅导员处;
2023年12月10日,学院对申报人资格审查;
2023年12月11日——12日,学院组织联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23年12月13日——2023年3月19日,学院结果公示并上报;
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3日,校区汇总结果公示;
2023年12月24日——2023年12月27日,学院组织初选的优秀毕业生登录“信息网”填写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
六、评选形式
(一)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选采用联评的形式,由申报的学生自行制作PPT,于联评会上进行自我展示,限时三分钟。PPT名称命名为:学号+姓名+联系方式,且不能再修改;
(二)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作为学院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上报,如果最终成绩相同,由评委老师投票决定,票数高者作为学院上报的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七、奖励和管理
经审核批准、公示合格的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并由校区将“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毕业离校前如有成绩不及格、重修、补考或结业,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校区负责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并退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八、相关要求
(一)上报材料请申报人严格按照规范认真填写,学院将严格审核;
(二)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三)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四)学院会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进行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认真把关,申报人提交的材料一旦上报,不允许更换或补报。
(五)联系人:耿老师 0631-5687039
申报交流QQ群:770982059
本通知由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海洋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5日